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门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货运车辆智慧监控平台”账户查询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

“货运车辆智慧监控平台”账户查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为25万元

三、项目供应商数量及服务期

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为1家,服务期为自提供服务起12个月。

四、项目采购内容

拟采购货运车辆智慧监控平台账户使用权,平台基于全国700多万辆总质量在12吨及以上的货运车辆卫星定位数据,实现货运车辆智慧监控的场景化应用。

(一)平台功能要求

1.车辆信息查询

支持查询车辆实时位置信息,并在地图上展示详细位置描述、速度、方向等信息;支持查询车辆基础信息。

2.重点车辆核查

支持查询车辆轨迹信息,可在地图上显示轨迹;支持运输业务的单车或批量验证;支持验证车辆入网情况。

3.智能分析研判

可按车牌号码查询最近3年内,时间范围最长15天的车辆历史轨迹,服务期内支持创建1000个任务;可录入车辆信息添加或批量导入添加;支持对查询结果进行导出;支持添加车辆查询和批量查询的方式,按照车牌号码、时间范围、停车时长查询车辆的停靠点数据。

(二)平台账号要求

供应商提供货运车辆智慧监控平台服务账号不少于(含)6个。

(三)平台服务方式

货运车辆智慧监控平台服务需部署于供应商云服务器环境,采用互联网SaaS服务方式提供,可通过互联网访问。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自平台账号提供之日起算,提供为期一年的质保期。

2.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运维保障服务,4小时内响应问题及故障请求,2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同时需提供以下条件:

1.报价综合资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表;

5.近1年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6.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相关行业资质;

8.同类采购成功案例;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不接受分包。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15:00—17: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联系人及电话:杨小姐,0750-3278605。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磋商。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7: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财务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750-3278295。

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上午10:00。

磋商地址、电话: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0750-3278605。

九、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简易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9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