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6.6.1清缴社保费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存在未清缴的社保费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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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无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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