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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7:22: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

一是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读。围绕第31个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退税减税降费重大税收政策发布的关键节点,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揭税微学堂”、组织专家学者解读等多种形式,推进税收政策主动公开,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124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及政务信息837条,微博信息806条。二是推动税收执法公开透明。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做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多模块信息定期更新,加强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增强服务意识,加强部门协同和双向反馈,确保及时准确、依法依规进行答复。2022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办理,办理完结7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核,筑牢信息管理防线

一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依托省局“政策法规库”发布涉税政策法规,及时开展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清理结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和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性审查,各职能部门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同时加强舆情管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工作质效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设置“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费金优惠政策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图解税收、短视频等形式加强税费政策的宣传解读,完善栏目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需求。

(五)完善监督考核体系,提高政府信息服务水平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配置专人专岗负责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信息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对照清单确定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年度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定期考核打分,严格跟踪工作质效,做好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7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显著提升,但也存在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形式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增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逐项完成任务清单中提出的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本级数据。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邮编:522031,电话:0663-8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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