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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辅导答疑惑!丰顺县税务局深入开展《印花税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8-05 09:04:22来源:南方+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下称《印花税法》)已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障《印花税法》落地落实,自6月中旬起,国家税务总局丰顺县税务局高度重视,部署开展走访辖区内企业宣传《印花税法》活动,为企业进行了“一对一”“点对点”的详细讲解。


近日,丰顺县税务局组织税法宣传小分队走入梅州市顺兴茶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泰丰陶瓷有限公司等辖区内重点企业,向企业财务人员发放《印花税法》宣传册,为他们全方位解读《印花税法》相关内容,帮助企业理解《印花税法》与《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差异,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意识。同时,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存在困难,解答企业疑问,辅导了解最新的税收知识和税收政策,税务干部还认真听取了公司办税人员对印花税的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后续更好为纳税人服务打好基础。

梅州市顺兴茶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先生有感道:“《印花税法》明确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对我们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是对从1988年印花税开征以来所有印花税文件(包括补丁文件)的一次汇总,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在税率方面相比,可总结为“四降、一变、一删”。

“四降”即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一变”即财产保险合同由投保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三变为保险费的千分之一;“一删”即“权利、许可证照”的税目删除。

丰顺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安排上门宣传外,该局还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税企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宣传。同时,还组织分局税管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辅导,学习《印花税法》相关内容,确保税务人员对新政策应知尽知、应会尽会。目前,丰顺县税务局已开展走访238次,发放税收宣传手册500份,为推进《印花税法》平稳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下一步,丰顺县税务局将持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印花税法宣传辅导工作,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促进纳税人规范印花税应税凭证管理,切实将政策红利送至纳税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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