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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进出口贸易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0:14:1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进出口贸易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826190346968C):

我局已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清税二稽罚告〔2023〕8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滨江路二号

联系人:黄振宇、刘嘉琪

联系电话:0763-3355795


附件:1.《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清税二稽罚告〔2023〕8号)

    2.《处罚告知书发票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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