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正),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3日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正),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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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