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24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征管实际,现将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12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
2.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表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5年3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24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征管实际,现将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12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
2.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表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