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税务执法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决定在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简并申报的基础上,实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
一、什么是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以下简称综合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财产和行为税与预缴企业所得税中的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
综合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等11个税种。
二、综合申报有哪些优点?
(一)优化办税流程。综合申报按照“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对申报流程进行优化改造,将11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便于数据的统筹运用,提高数据使用效率。
(二)减轻办税负担。综合申报支持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同时申报,有利于减少申报次数,并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新申报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降低纳税人申报错误几率。
(三)提高办税质效。综合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还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多税种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了办税效率。
三、如何进行综合申报?
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纳税申报时,统一使用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功能。
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为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表逻辑一致,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系统将根据各税种税源信息自动生成新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无论选择何种填报方式,纳税人申报时,系统都会根据已经登记的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申报表。
四、综合申报的税种纳税期限有何变化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均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申报缴纳。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从价计征部分)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为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次月15日前。
(二)契税税款缴纳期限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
(三)车船税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六)除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和耕地占用税和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税种,采取按期(月,季,半年,年)申报方式的,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税款;采取按次申报方式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五、综合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
综合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例如,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了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等3个税种,随后发现印花税申报错误,则可以仅就印花税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时,修改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再单独更正申报即可,无需调整其他已申报税种。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
作者:蓝梅英 廖裕菁 杨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