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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广东新思悦商贸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12-15 16:28: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东新思悦商贸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韶税稽罚告〔2023〕27号)(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韶税稽罚告〔202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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