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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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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
和2025年度-2027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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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东莞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

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资格名单(共12家)

、2024-2026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7家)

(一)东莞市高埗慈善会

(二)东莞市大朗慈善会

(三)东莞市常平慈善基金会

(四)东莞市企石慈善基金会

(五)东莞市塘厦慈善基金会

(六)东莞市金慈润慈善发展中心

(七)东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2025-2027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5家)

(一)东莞市虎门慈善会

(二)东莞市石龙慈善会

(三)东莞市东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东莞市众一慈善基金会

(五)东莞市南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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