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财政部门、税务部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2018〕26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东莞市市级2026年度第三季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东莞市市级2026年度第三季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东莞市市级2026年度第三季度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8家)
从2026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8家)
1.东莞市友爱公益服务中心
2.东莞市全心全意公益服务中心
3.东莞市微笑爱心慈善基金会
4.东莞市基督教常平聚会点
5.东莞市道滘慈善会
6.东莞市塘厦慈善基金会
7.东莞市塘厦教育发展基金会
8.东莞市望牛墩教育发展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