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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税事知多点】广州南沙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办税指引——综合所得篇
发布时间:2023-04-07 15:07: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29号)规定,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纳税人在广州南沙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期为1月1日至3月31日,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为方便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我们制作了经营所得篇和综合所得篇两份办税指引,前面我们已经分享了有关经营所得篇的内容,这期,为大家送上第二部分“综合所得篇”的内容。

一、办理途径

需要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港澳居民,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在广州南沙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无需进行汇算清缴的港澳居民可参考下列步骤测算减免税额后,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办理享受上述优惠。

取得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的港澳居民,可直接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办理享受上述优惠。

二、操作指引(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为例)

(一)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预申报并查看相关信息

 

步骤0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

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可通过密码登录或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

 

步骤02

登录系统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年度汇算(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适用)】或者【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步骤03

选择申报年度为【2022】,并点击右下方的【确定】继续选择申报方式,建议选择【我要申报表预填服务】。点击【确定】进入报表(以申报表预填为例)。

 

步骤04

确认任职受雇单位及主管税务机关。港澳居民选择在广州南沙受雇单位作为汇算地,才能享受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然后进入下一步。

 

 

步骤05

系统将为您预填2022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扣除等数据,请您按要求填报或确认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收扣除等信息。

如需查看是否为来源于广州南沙的收入,请点击“详情”进入查看明细数据,如数据有误可进行修改。

 

 

步骤06

记录下系统带出的综合所得收入(包括境内综合所得总收入、南沙综合所得各项所得收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已缴税额(包括境内已缴税额、南沙已缴税额)。

 

 

(二) 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测算可减免税额

为方便您测算香港(澳门)税负的减免税额,您可以使用税务机关提供的测算工具,测算结果仅供参考。

步骤01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选择自然人业务,输入账号密码登陆。点击 “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港澳居民优惠减免测算”模块,根据您“香港居民”或“澳门居民”身份选择要测算的减免类型。

 

 

 

步骤02

根据字段设置及其提示语,填写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记录的各项收入和纳税信息。

 

步骤03(香港居民)

当点击“减免税额测算”按钮时,若您填写的“南沙工资薪金收入(不含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或非居民数月奖金)收入”、“其中董事费收入”三项中其中一项的录入金额大于0且未录入薪俸税信息,页面将展示“计算薪俸税”的界面,需录入计算薪俸税的相关扣除项目和减免项目信息。         

 

 

 

步骤03(澳门居民)

若澳门居民有对应澳门职业税的内地所得,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符合自由及专门职业表的经营所得,系统提供录入澳门职业税的相关不课税收益,请您据实选择并录入对应金额。

 

 

步骤04

点击“减免税额测算”按钮进行测算,系统将展示“港澳居民综合所得减免税额”、“港澳居民经营所得减免税额”,测算结果仅供参考。

 

 

步骤05

完成测算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到上传附报资料界面,请您上传相关附件。

 

 

温馨提示:若您因实名认证等原因无法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也可通过以下路径测算减免税额:

http://14.23.171.91:28080/pitpas/

 

(三)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填写减免税额,并提交申报

步骤01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汇算清缴正式申报,在【税款计算】界面下找到【减免税额】栏次,点击右侧的【修改】进入减免税额填写界面。

 

 

 

 

 

步骤02

点击【新增减免税额扣除】,选择收入类型为【工资薪金所得/正常工资薪金】,选择减免性质为【广州南沙香港/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并填写港澳居民优惠减免测算工具计算出的减免税额(仅供参考,允许修改)。

 

 

步骤03

此时申报表已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下角【提交】按钮,完成申报。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申请退税】或【立即缴款】。

 

 

 

温馨提示

若您在内地未使用港澳居民身份证件申报个税,年度汇算申报时减免事项可能无法选择【广州南沙香港/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您可携带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件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20)39012366

 

附件:1.《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2.《2022年度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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