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汕头市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汕头市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围绕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涉税改革部署,采取党委领学、支部联学、青年共学等形式,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教育培训方案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宪法法律、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相关内容作为党委会议专题学法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举办公职律师沙龙等活动,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扛牢组织收入主责主业,夯实地方财力保障。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以“税务+行业协会”模式举办“税企面对面”政策宣讲182场次,深化“政策找人”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涉税费需求,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便捷高效享受优惠政策,推动税费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倾力支持地方高质量发展。落实汕头“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工作部署,发布“支持商贸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推出政策指引,精准推送政策,助力“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格局,促进产业链式发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实行专业化服务管理,提速办理出口退税。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提升办税缴费质效,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汕头市局2024年营商环境评价“纳税”指标在全省排名第7。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加大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核等工作力度,定期组织文件审查与专项文件清理工作。2024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开展专项清理1次,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拟出台的税收决策依法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有力推动税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贯彻实施《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作“税e懂”课程视频广泛宣传,以公职律师沙龙的形式就裁量基准的推行和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讨论,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升基层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工作质效的对策。出台《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规范基层执法配套制度,深入调研影响基层执法规范性的堵点难点问题,着力增强全市税务干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意识。创新“税务+法院”合作,强化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在不动产司法拍卖领域税费征缴的联动协作,提高民事执行中不动产处置效率,有力保障税收债权及时兑现,实现税收征管与法院执行良性互动。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做好矛盾化解、信访舆情、应急维稳、保密管理等运转保障工作,着力建立风险研判应对闭环管理链条,推动风险防范意识更强化、风险研判更及时、处置化解更高效。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严格落实应诉工作规程,加强以案释法,指导全市税务系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4年全系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宗。二是加强信访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信访制度规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托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打造风险研判应对闭环管理链条。2024年我市未发生进京上访或较恶劣、极端的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围绕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和党纪学习教育等内容,加强政治监督。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驰而不息抓好纪检专责监督工作,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做深做实“一案双查”,内外部监督闭环进一步完善。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健全“两微一网”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宗,办结9宗,2宗正在办理中。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推动办税服务融通发展。进一步优化整合全市税费服务资源,推进线上线下税费服务一体融合。推动自有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自助办税服务提档升级,着力打造标准规范、体验一致、功能完善、随处可及的“办税缴费服务圈”。继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深度融合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税收工作实践,进一步发挥了辐射示范效应。加强纳税服务日常质效监测,进一步推进全市税费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税费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强数据分析和监管应用,推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质量在实名管理、信息采集、业务规范、信用评价管理等方面得到有效提升。促进涉税专业服务协同共治,充分发挥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加强与协会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正向引导力度,在“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布上月信用积分400分以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鼓励争优,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诚信执业。三是打造“汕税智控”大数据监管品牌,加快智慧税务建设。依托省税务局数据应用超市和可视化开发超市,围绕打造“汕税智控”品牌体系,创新研发智慧应用模块,为全市税费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目前已上线“增值税穿透式分析监控”“智慧产能管理”等4个模块并应用到基层监管实践,有效发挥实时监管、防范风险、堵漏增收作用,推动各税费种管理数字化、智能化。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坚持党对税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扛牢抓实税务法治建设职责,将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2024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二是加强全市税务系统法治队伍建设。抓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高税务执法水平,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力度,注重提升公职律师综合素质,推动法律专业人才广泛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涉税涉费重大疑难问题调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2024年,汕头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如数字化转型条件下,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还需一体提升,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等,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2025年,汕头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税收法治意识,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汕头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