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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4-04-29 10:29: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业务场景

纳税人通过此功能模块办理涉税市场信息的变更,包据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信息、扣缴义务发生日期等扣缴税款信息的变更。

二、功能路径

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

2.通过消息提醒跳转链接进入。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三、办理指引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菜单。

 

(一)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等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部分信息需先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变更后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除此之外的其他登记信息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1.先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变更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审请变更。若发生纳税人名称、登记注册类型、生产经营期限起、注册地信息(包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所在行政区划)、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类型、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时,需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息变更。

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信息变更后,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以上路径进入【变更税务登记等信息】功能,系统会自动带出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的信息,包括变更前、变更后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

 

2.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若发生纳税人生产经营地信息、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总分机构、从业人数等信息发生变更时,无需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息变更,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以上路径进入【变更税务登记等信息】功能,点击【新增】,选择变更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点击【确定】,完成信息变更。

 

如果变更项目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开票人等人员信息,变更后的相关身份人员需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指引和系统引导完成注册后,进行身份信息确认。如变更后的相关身份人员未完成身份信息确认,信息变更无法完成。

(二)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等信息时,如果纳税人课征主体类型为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登记等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相关涉税信息。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变更税务登记等信息】模块,点击【新增】,选择变更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点击【确定】,则变更成功。

如您在办理中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小助手】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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