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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
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汕头税发〔2023〕5号
发布时间:2023-02-21 17:51: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粤税发〔2023〕6号),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为贯彻落实好2023年“春风行动”,立足汕头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紧扣2023年“春风行动”主题“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以“强信心、激活力,稳增长、惠民生”为目标,进一步加速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有力有序有效落实税务总局推出的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分批接续落实后续推出的系列举措,在“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六方面见实效,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汕头税收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行动内容

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诉求响应提质。组织开展全市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配合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开展“税直达”试点相关工作,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切实解决办税痛点堵点,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政策落实提效。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工作措施,按照省税务局工作部署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服务指引分类编制工作,加强与市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精准定位符合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利用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渠道,配合相关部门向纳税人提供政策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要求,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税费政策及便民办税措施。

(三)精细服务提档。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税务总局要求、省税务局工作部署,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推动智能语音咨询在网页端、移动端、热线端上线工作,升级改造网页端、移动端的文本智能咨询平台,增加语音输入和卡通人物拟人化语音播报功能,进一步丰富智能交互场景。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扩大可视答疑观看纳税人范围,全力推动本市独立开展数字化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工作。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要求,动员全市青年力量积极参与可视答疑工作,加快推进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智能办税提速。配合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做好可信身份账户体系、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建设与完善工作,依托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做好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量纳税人身份认证(登录认证)业务;配合税务总局逐步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体系。积极配合税务总局制定跨境人民币税款缴库业务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跨境人民币缴纳税费服务的便捷性和安全性。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税收+数币”系统改造升级,加快实现构建覆盖全缴税渠道、全数币运营机构、全税费种的数字人民币支付缴纳税费新格局。

(五)精简流程提级。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配合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做好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模块的上线宣传、辅导工作。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在省税务局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省局推广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核验功能,减轻校验凭证真伪的工作负担,通过税收数据多跑路、跨省车辆轻松投保,持续优化异地投保、承保的涉税体验。

(六)规范执法提升。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最新修订情况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升级要求,配合省税务局部署开展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更新升级测试,实现向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本地化服务。按照税务总局要求,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站位落实“春风行动”要求。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把握连续第10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服务先行”,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努力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上取得更大成效。

(二)高标准狠抓“春风行动”落实。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强化横纵联动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实施“任务台账、联络沟通、进度反馈、跟踪问效”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市税务局“春风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对下级税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精准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落实中的问题,促进各县(区)局交流互鉴;各县(区)税务局要根据税务总局和省、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化相关任务措施,结合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方案,挖掘具有特色的活动举措,确保“春风行动”各项措施按既定时间推进实施、落地见效。同时,要直面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中反映的问题,研究针对性改进举措,着力通堵点、祛痛点、解难点,不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三)高质量营造“春风文化”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开展连续性、递进式、常态化的宣传报道,充分借助各种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特别要注重结合“两会”、税收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有节奏打造宣传精品,及时展示“春风行动”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春风行动”的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要定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积极响应诉求并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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