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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1:00: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要求,推动新时代法治税务实践走深走实。坚持深化依法治税与引导合规经营深度融合,扩大合规管理半径;严格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相关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秩序,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广东省营商环境监测汕尾“纳税”指标客观综合监测得分98分,全省排名第9,其中征纳互动指标得分99.89排全省第一。2025年,市税务局机关获得“法在你我身边”第六届广东省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活动“优秀奖”、“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等省级以上荣誉14项,以税收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厚植法治动能。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深学笃行法治思想,夯实税务法治根基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引领作用。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开展党委书记讲法治课、会前学法以及加强交流研讨等形式,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理解领悟。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制度,邀请党校教授为“关键少数”作专题辅导。

二是强化全体干部法治意识,提升理论学习自觉性。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筑牢法治思维底线,将学习法治思想和党支部日常学习紧密结合,按月发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指引,确保理论学习一贯到底。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亲身参与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2025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局性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建立“书记项目+战斗堡垒”“青税先锋+责任清单”双“+”模式,将重点税收工作列为“书记项目”,市县两级基层党组织联盟攻坚,在项目内推行一个党员一张责任清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局连续两年荣获汕尾市直机关优秀“书记项目”。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持续提升税收工作质量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坚持在“平稳、协调、安全、持续”上下功夫,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税源流失风险和不收“过头税费”两条底线。按照“抓大稳中控特规范小”工作思路,坚持聚财与生财并举,立足税费征管职责主动作为,通过强化合规管理、重点领域精准监管,不断夯实财力保障。

二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创新咨询服务模式,推动12366热线咨询与征纳互动业务融合运作,建立“统一受理、分类转办、闭环管理、全程督办”一体化运作机制,定期梳理热线咨询高频问题与热点诉求并建账管理。2025年,人工互动接通率排名全省第一;升级“12366热线质控平台”,为高频咨询群体的业务问题贴标分类,自动归集热点诉求,智能精准分析关联需求,推动税费服务从“被动响应”向“精准辅导”转变。该做法作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创新成效做法被营商专刊《广东省情内参》刊发推广。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效

一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坚决落实“在未经明确授权的前提下,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权益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质效。2025年,市税务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份。

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围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以及已失效、废止等制度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确保合法、准确适用各项规范性文件。2025年,市税务局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2批次。

(五)完善决策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确保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充分发挥。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完善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明确请示报告事项范围、程序和时限,加强对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充分发挥法治人才作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运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组成的税费法务保障团队,公职律师全面参与市局内部合同审查、行政复议、法制审核等税收法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2025年,全市税务系统共有14名公职律师。

(六)优化执法工作体系,秉持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大力实施递进式、说理式、非强制性执法,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处罚事项告知、强制执行前催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等优化执法规定。推广税智法功能模板运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打牢新公务员依法从税执法基础,围绕“强化认识,压实责任、有序推进、上下联动、强化督导”五方面,抓牢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定期测试等举措,不断提升新入职公务员业务能力水平。鼓励干部职工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职律师资格,不断充实市局法律人才队伍,夯实税收法治人才基础。组织开展2025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全市税务系统实现参考率和通过率100%。

(七)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全力服务安全稳定大局,不折不扣落实好值班值守、重大紧急情况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判断应急事态。制定防御台风、消防安全等专项应急预案,组建机关应急志愿队伍并明确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流程培训和实战化演练;持续保持与消防、医疗、电力等专业应急部门的沟通联动,提前对接应急资源,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八)构建纠纷化解格局,有效防范社会矛盾

一是妥善化解税费争议。持续深化市、县两级司法执行与税费协作,构建“税务+法院”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协作机制,规范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征缴问题,2025年共办理司法拍卖涉税事项120宗。持续推进税法援助制度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进涉税费矛盾争议解决,2025年,全市系统通过税法援助化有效化解涉税费争议132宗,满意度达100%。

二是提高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组织公职律师参与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和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效。2025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宗,行政诉讼4宗,确保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

(九)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聚焦税务系统“两权”运行风险,通过严查内错、严审关键、严防风险、严抓典型提升内控管理质效。针对重要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推动征管漏洞堵塞与源头防控。深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有力监督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巩固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阵地,积极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2025年,围绕“合规经营”“税助民生”等40多个主题精准选题,在新华社、央广网、南方+等各级媒体刊发新闻稿件近200篇次,其中,被中国税务报采用8篇;主题采写获省电视台《粤税最新闻》报道1条,中央广播电台“台海之声”播出1则。

(十)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统筹推进全市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工作。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聚焦集约化服务前台、智能化中台枢纽、专业化后台保障,构建起“三级矩阵”智慧办税新格局,率先完成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其余各县区办税服务厅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全面完成升级改造。此外,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实践成功入选广东特色创新实践案例,作为广东省“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改革成果在《南方日报》进行展示宣传。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依法治税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一是个别税务干部法治思维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法治素养还未能完全跟上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主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用法治思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复杂问题的本领有待提高。二是执法方式需进一步优化。虽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但是还存在少数执法人员对推行说理式执法的原因、目的和方式认识不够、掌握不足,对“全过程说理”缺乏投入实际操作的主动性。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全市税务系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党委工作要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以党建融合为引擎,领航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干部思想融合,厚植法治理念。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加强作风建设,凝聚支部力量,激励党员在岗位上真抓实干、担当尽责,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政治根基。

(二)以地方经济发展为导向,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短板,立足为企业纾难解困的角度不断做好优化。坚持科学统筹、整体施策,将“宜商兴业”的科学监管与优质服务有机融合,通过精细化税费服务赋能地方特色经济产业发展。同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快速响应企业关切诉求,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强化政策集成供给与精准宣传,提升政策落地效能,全力打造法治、公平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以依法治税为核心,全面提升税收法治水平

稳妥办理涉税争议案件,加强机关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确保涉税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坚持人才兴税,通过定向引导、专业培训、实效考核,培育和用好法治人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基层分局法制员建设,以法治人才培养辐射带动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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