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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了!缴费指南请收好~
发布时间:2019-09-23 17:23: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注意啦!

注意啦!

2020年度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9年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2020年度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166号),个人缴费250元,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各级财政补助多了,待遇也提高了~ 


二、缴费时间

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汕府〔2016〕5号),每年第四季度为城乡居民次年医保年度缴费期,参保人必须在缴费期限内一次性缴交全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三、参保登记

1.新生儿、新迁入本地户籍等首次参保人员或2019年度断缴续保人员,需到所属地人社所(医保中心)、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各类学校以及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由学校集中造册,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2019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4.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精准扶贫对象)等特殊人群按原渠道办理。

参保登记咨询:12333


四、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通过自助缴费、代征单位和各地办税服务厅,进行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1.线上自助缴费

微信公众号

广东税务电子税务局

自助办税终端

粤省事

小贴士:

1.自助缴费渠道可以进行缴费、查询缴费情况、已缴费打印电子税票。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联行卡支付、ETS扣款等多种缴款方式。

2.村(居)委会代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银行卡到参保缴费人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社区缴费。

3.各地的办税服务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缴费。小贴士: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联行卡支付、ETS扣款等多种方式。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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