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员会巡察工作安排,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员会第三巡察组将对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委员会进行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2026年5月29日开始,2026年7月12日结束,时间45天。
二、巡察主要内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履行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落实“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机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和基层党建情况。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检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巡察举报(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要受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税务局管理的其他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巡察组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一)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汕尾市税务局红海中路办公区一楼快递收发室内(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莲塘段12号)、汕尾市税务局和顺路办公区办公楼侧门外(汕尾市城区和顺路240号);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汕尾市税务局红海中路办公区503室(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莲塘段12号);
(三)通信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莲塘段12号,邮政编码516600,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员会第三巡察组收;
(四)举报电话:座机:0660-3296688;(受理电话时间与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工作时间一致,即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直至巡察组撤离驻地)
(五)电子邮箱:gdsw03xcz2026@163.com。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员会第三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7月7日(含)。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员会第三巡察组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