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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8:15:3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汕尾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一)稳步推进主动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

1.强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汕尾税务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税企联络群辅导、上门走访等方式宣传税费政策。积极在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比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等内容。同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精准回应群众关切,全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听量7940次。

2.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运用报刊、电视、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地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动态、税费政策等信息。2021年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53篇、汕尾税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288条,其中原创作品383篇,涵盖税法宣传、政策解读等内容;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3条,其中政策解读84条。

3.打造执法平台,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程中,系统化、具体化地公开办税流程、监督方式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事项,每季度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开《欠税公告》,有效推动依法诚信纳税。

(二)严格规范办理流程,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及答复,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宗,按要求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并办结。

(三)突出制度落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的有效性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优化平台建设,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加强与学习强国、央广网、南方网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拓宽新媒体平台建设,2021年汕尾税务工作活动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报道562篇次,其中人民日报广东频道6篇次,学习强国13篇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形成以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积极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的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中,通过强化考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1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1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汕尾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市税务局将在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针对不足认真抓好落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要贴近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不断丰富政策解读方式与内容,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二是要持续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探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及广度。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与交流,进一步提高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莲塘段12号,邮编:516600,电话:0660-3296543,电子邮箱:swswxxgk@126.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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