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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在线:封关大家谈 | 封关后进出横琴行李物品财税政策,重点关注四个方面→
发布时间:2024-02-21 10:06:16来源:横琴在线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加快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与广东省政府横琴办联合发布公告,宣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将于3月1日起,正式封关运行,分线管理政策正式实施。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合作区封关运行后进出区的行李物品财税政策将发生一些变化。

 

重点关注四个方面:

01. 弄清物品、货物、自用和合理数量的定义

● 所谓的物品,一般是指以个人携带等方式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但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将被视为货物。

● 所谓的自用,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己使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

● 所谓的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本文所讲的物品还包括经“二线”进出合作区的免税物品。

02. 经“一线”进入合作区携带的物品将更加便利

当前,携带物品从澳门经“一线”进入合作区,如果属于十五天内首次进境的,满足三个条件可免税放行:自用、合理数量、港澳居民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限额(内地居民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限额)。封关运行后,只需满足前两个条件即可免税放行,不再有限额规定。

03. 经“二线”进入内地的物品将受到监管

当前,从合作区携带物品进入内地是没有监管要求的。合作区封关运行后,经“二线”携带物品进入内地,如果属于十五天内首次进出合作区的,满足三个条件可免税放行:自用、合理数量、内地居民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限额(港澳居民按前述的现行进境物品限额规定执行)。当然,需要指出的是,“二线”监管的对象是经“一线”从澳门进入合作区的免税物品。

04. 澳门居民需要特别注意三点事项

① 对短期内多次往返的,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这就意味着15天内多次进出境或多次经“二线”进出合作区的旅客,不能按照上述的免税政策进行放行。

② 享受免税的物品,不能再次进行销售,否则可能涉嫌走私违法、犯罪。

③ 为了便于旅客通行和海关查验,旅客经“二线”携带进入内地的物品,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购物票证(包括电子支付凭证)、完整的外包装、标签标识等。

 

 

综上所述,封关运行后的相关物品财税政策,有利于两地物品跨境便捷流动,促进琴澳一体化发展,但并不意味着合作区将成为“免税岛”,也不意味着横琴口岸的海关监管会被取消,而是将根据“一线”“二线”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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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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