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53号修正)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2月7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一、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qxqswjlhl@zhuhai.gov.cn,邮件标题注明“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的公告的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9号楼15楼货物和劳务税科”,邮政编码519031,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的公告的意见”字样。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