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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申报类--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月季报)
发布时间:2022-12-02 10:08:3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3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说明: 除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外,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分中期申报和年度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具体流程:(企业身份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务报表报送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点击【申报清册】-【按期申报】, 选择财务报表,点击【填写财报】

3.选择报送所属期间,点击【下一步】

4.进入申报页面后,依次填报会计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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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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