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珠海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10027号),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分办意见如下:
珠海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不断规范我市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启用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防范存量房交易“阴阳合同”。2014年,我市在完成住宅类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数据采集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选取有多年存量房评估经验的专业评估机构开展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按照评审验收程序,数据结果由来自住建部门、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市评估协会和高校房地产学院等业内人士和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报市政府会议同意后,原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和珠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市区范围启用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的公告》,正式启用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珠海市评估系统数据实行动态更新调整机制,按照房地产市场变动情况定期对评估系统基准价进行更新调整,以确保评估系统数据客观反映市场情况。更新调整的流程与数据初始采集程序相同。非住宅类存量房评估系统的建立,有效降低了非住宅交易“阴阳合同”的税收风险,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评估价格争议处理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解决征纳双方关于交易计税价格的争议问题,2012年,原珠海市地方税务局遵循公平、简便、效率原则,制定《存量房交易价格争议处理办法》,建立并完善了评估争议解决机制。纳税人对系统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流程提出争议申请,陈述申请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三是优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珠海市税务局将充分考虑近期商业地产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以及实体经济受互联网经济冲击等因素,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测算分析相关指标,尽快更新评估数据,保证评估结果符合市场实际情况。对于目前的价格争议处理办法,珠海市税务局将积极开展调研,以公平公开合法为前提,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