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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6:59: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4年,在广东省税务局和珠海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取得新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4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持续提升税务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素养和法治思维能力。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全系统实现参考率和通过率100%。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决扛牢主责主业,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重视税源培植巩固、税源信息采集和企业申报管理“三个基础”,精准施策,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流程和要求,对拟出台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审慎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以及合规性评估,全部税务规范性文件均在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2024年共制定出台1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学习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文件制定的规范性。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坚持开展有效的调查研究,多次与不同层级、不同年龄干部职工谈话,听取各类意见诉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完成民主生活会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优化“精确执法首违不罚助手”和“精确执法首违不罚风险点”,推动“首违不罚”处理系统集成化、事项判定智能化、风险防控自动化。目前已实现对纳税人违法行为记录的全量标签化管理,实现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的转变。加强与中山、江门、阳江、横琴等地税务部门协同共治,进一步提升区域间税收协同服务管理能力和统一执法标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重大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制定落实“1+4+10”系列工作措施。对于排查的风险隐患,均采取领导包案、“一人(事)一专班”等措施,确保及时跟进化解到位。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递进式”涉税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在日常征管阶段,通过在基层局设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着力将涉税纠纷化解在基层、扼杀于萌芽。在行政复议阶段,直面申请人核心诉求,全年有11宗行政复议案件因当事人自行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在行政诉讼阶段,与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共同建立涉税费诉讼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现涉税行政诉讼的源头治理,全年应对行政诉讼案件6宗,涉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显著下降。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执法监督,出台《全市税务系统工作人员过问税务执法事项记录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廉政回访工作管理办法》。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税收工作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途径,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进税费事项跨域通办,依托“金税四期”征纳互动跨区域协同能力,实现依申请事项全量业务省内线上线下跨区域通办。有序推动“新电子税务局”“慧办平台”等上线推广。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服务举措,与人社部门协同推出灵活就业、职工退休等业务“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延缴人员缴费期满自动停保、居民养老保险多缴退税等业务“免申智办”。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人民银行等部门深化合作,在不动产登记线下“税费同缴”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通线上办理渠道,实现不动产登记、缴税业务“一次不用跑”。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加强局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课程重点内容。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案件资源、人力资源、导师资源”三方共享平台,初步培养出一支既精通税务又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税收法治建设:

一是依法依规依税源组织收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财税体制改革部署,为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贡献力量。着力提高税费收入质量,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不断提升组织收入的法治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坚持聚财与生财并举,着力加强日常监管,深化内外协同培植巩固优质税源。

二是夯实做细法治基础性工作。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清单。加强智慧税务建设,做好“税智法”平台上线工作。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持续提升税务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举报处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加强普法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法治观念。

三是持续提升纳税服务。完善与“一口进出”原则相配套的税费服务体系,优化市级税费服务专门机构职能,着力提升线上集约化、智能化处理效能。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融入政务服务体系。聚焦服务对象需求,深化大数据应用,强化跨部门协同,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纾困解难的服务举措,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在税收工作中更加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的统一。

四是规范办理涉税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规范办理各类案件。坚持复议为民理念,全面落实新的行政复议法和即将修订施行的实施条例,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基层公职律师调解中心作用,实现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深入实施案例指导,形成“案件办理——问题反馈——执法规范”闭环管理。

五是大力开展法律人才培养。统筹安排跟案实战培训,优化提升“案件资源、人力资源、导师资源”三方共享平台和“小集中、大分散”组织形式,着力为基层培养更多更优的法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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