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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17:02:50来源: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实现税费平稳增长。2018年, 珠海市税务局对标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税收形势,抓牢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预期目标。 

(二)全面落实税收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力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大力落实企业所得税创新优惠政策,准确执行降低增值税率和征收率工作,落实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抓好非居民税收优惠落实,高效落实残保金退费工作。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期间,共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114份,其中全文废止103份,继续执行6份,修改5份。另外,市、区两级以新机构名义制发新文件合计17份。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发后的30日内,向上级税务机关完成了12份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二)建立“1+10+7”的组织推进工作机制体系。构建“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若干操作文件+若干工作指引”的制度规范体系,明确8大门类的方案和指引,共计54项162条措施。率先启动党建制度梳理、文化建设、教育培训、老干部管理、信息化项目和财务管理等七个方面的工作融合,制定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等制度39项,出台工作方案34个。 

(三)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已完成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并发布130条,其中行政许可5条、行政处罚36条、行政强制8条、行政征收32条、行政检查2条、行政确认5条、行政奖励1条、其他行政权11条、公共服务事项30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决策和改革问题,书记和副书记在事前都会充分酝酿,并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坚持“统一共识、统一思路、统一声音”。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先后召开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干部群众意见140条,相互批评意见共计196条。三是带头促进队伍团结,实施“队伍大团结、人心大融合、文化大升华”行动。 

(二)加强决策监督。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工作规则》的要求,纪检组负责人出席局长办公会13次,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健全限期报告、核查复核、督促整改、情况通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级税务局、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二是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四风”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节日前后组成检查组对系统各财务单位的饭堂经费、工会经费和公车使用经费进行全面检查。 

(三)创新开展法制审核。进一步细化省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扩大法制审核范围,将法制审核范围进一步延伸覆盖税收管理制度、重大税收执法事项以及对外签订的民商事合同,切实为税务征管体制改革和重大涉税事项等方面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四)创新探索容错纠错机制。为鼓励税务人员在改革中先行先试、敢于担当,宽容税务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过错和失误,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激励全体税务干部凝聚形成强大的创新合力,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指导原则,制定《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对税务人员在非主观故意前提下的工作过错过失的情形,给予宽容免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认真落实全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明确对同一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其他当事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只进行一次行政处罚,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按规定需要处罚的,都只可在任一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出具一份文书,作一次处罚,另一系统不再处罚;同一申报纳税期,逾期申报按规定需要处罚的,不管涉及多少税种,都只可在任一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出具一份文书,作一次处罚,另一系统不再处罚。 

(二)进一步加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力度。2018年,共受理21宗重大税务案件,通过重案审理,有效化解稽查执法风险21条,防范潜在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20次。 

(三)推进三项制度试点,打造执法公示平台。根据省局部署,依托税务局门户网站,建立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一是平台建设效率高。短短一周时间,通过平台8大栏目、33项公示项目,集中发布50余条税收执法信息,实现税收执法事项全覆盖。执法公示平台的建立推行,实现执法过程全监控,使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运作。 

(四)圆满完成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后首次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准备工作,考生通过率100%,与其他四个市并列全省排名第一。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一案双查”,做到“一精选三规范”。一是精选“双查”对象。以问题为导向,区分各阶段重点任务不同开展一案双查。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制作《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模拟案例》,调查前采取辅导授课、案例解析、分组讨论等形式对调查组成员进行“一案双查”专题培训,提高查办能力。三是规范“双查”内容。制订《一案双查检查清单》,囊括14个大方面48个要点。 

(二)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在一体化平台发布案例通报,有效强化震慑作用。二是用好廉政基地,充实文化生活。开放“八小时”外廉政基地为平台,呼吁全系统干部职工多读圣贤书、多学清廉官,2018年全系统干部职工参观“八小时”外廉政教育基地2000多人次,借阅图书4000多册。三是用活“他山之石”,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参观学习广东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让珠海税务反腐倡廉的警钟长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履行税务行政救济职能,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行为的功能。2018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7宗行政复议案件。 

(二)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应对。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税务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得到法院的充分认可。 

(三) 成功举办行政复议听证会。就珠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市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依法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管理规范。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督查、同落实,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对系统政务公开文件制度进行梳理,积极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三)拓宽公开内容,适时开展公开。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推进税收改革等税收政策的公开,加大对国务院系列减税政策、个税改革政策、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发布税务机关机构改革相关公告,及时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大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四)依法依规办事,回应热点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建立完善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答复时限,按流程审查答复意见,规范出具答复文书,及时做好电话告知,着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 

(五)上下协同联动,全面畅通渠道。推进传统渠道的优化升级,认真做好珠海税务门户网站上线准备工作,积极提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管理。畅通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实现各公开渠道协同联动,形成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税收普法大格局。在全市开展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工作中,整理汇报和评议材料425页,市领导和专家学者对我局在务实有效的普法过程中,形成的有力、有品、有质、有趣、有为的“五有”普法品牌给予高度肯定,荣获全市普法工作第二名的佳绩。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主力军作用。公职律师精通法律知识,熟悉税收业务,在我局历年来行政诉讼中,发挥应对诉讼的主导作用和法律人才培养的“传帮带”作用。着力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助推我局应对诉讼的能力。打造敢审善辩的法律专业服务团队。通过“模拟法庭”辩论会、“实习律师”、“庭前演练”等形式,提升团队成员的法律素养和应诉能力。 

十、健全全面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按季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部署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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