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珠海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6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1 15:35: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珠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2026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如下:

一、从2024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家)

广东省北师香港浸会大学教育基金会

该单位原名为“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教育基金会”,于2024年8月5日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于2025年7月取得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名称变更的批复,正式更名为“广东省北师香港浸会大学教育基金会”。现将名称变更后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更名后的免税起止年度与更名前一致。

二、从2025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4家)

珠海市乡村发展基金会

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广东省无人机行业协会

广东省爱飞客公益基金会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珠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26年1月30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