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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智助-社保类(金三社保)-灵活就业人员险种变更
发布时间:2022-11-22 15:46: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93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任意一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在业务功能页选择灵活就业人员险种变更功能,进行参保险种变更业务办理。

【操作指引】

【功能流程】

1. 纳税人在自助终端机系统主界面,选择“灵活就业人员险种变更”功能。

2. 系统进入身份认证流程,详细请见“身份认证(适用于:个人)”。

3. 系统进入“请查看当前缴费登记信息”界面,纳税人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4. 终端系统进入“请选择变更的参保险种套餐”界面,纳税人点击“选择”按钮,选择变更的参保险种套餐,如下图所示:

 

5. 终端系统进入“请输入险种缴费信息”界面,纳税人输入险种缴费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6. 终端系统进入“请确认变更的险种信息”,纳税人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7. 终端系统弹窗提示“是否确认变更参保险种组合”,纳税人点击“是”,如下图所示:

 

8. 终端系统进入“业务办理完成”界面,显示险种变更办理结果信息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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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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