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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09:59: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在省局党委和肇庆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切实做到“提高站位、聚焦重点,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肇庆实现“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积极贡献法治税务力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我局先后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积极引导税务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好手中的权力,坚持税收法定,突出依法治税,确保税收法治体系的运行不走样、不变味。把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进一步促进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22年度,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坚持全员学深悟透弄懂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教育广大税务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行动上。自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局先后通过党委会、党委中心组、专题培训班、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用心用力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健全税务征管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强化统筹联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把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政治大事、经济大事、税务大事狠抓落实,全力打赢打好主动仗攻坚战,为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创新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工作做法获税务总局王军局长肯定性批示,并获人民日报等央媒、省媒报道。

(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一是专项试点“精诚共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作为全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精诚共治”专项试点单位,基本完成省局交办的“建立建筑行业数据治理共享机制”和“建立产业链精准招商分析研究机制”专项任务,分别得到省税务局、肇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批示。二是如期完成市深改委三项试点项目,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肇庆样本”,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评价。三是打造形成全国税务系统全电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肇庆模式”。我局主动承接省局试点工作任务,以融媒体中心为载体,完全依靠税务人员力量,探索打造出“零成本”、方式新颖、互动良好、舆情可控、效果明显的全电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肇庆模式”,累计承办省局全电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活动15场,在线观看累计22641人次。总局试点工作组、广东、上海、内蒙试点工作组到我局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充分认可肇庆可视答疑成效。该项工作分别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饶立新总经济师、广东省局邱继斌总经济师多次高度赞扬和肯定性批示。

(三)精准服务助力产业招商。持续落实“一项目一团队”服务产业招商落地工作机制,继续完善38个行业税收指南,瞄准重点项目、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积极为地方政府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全天候税收政策咨询及分析,同时针对企业的需求,为小鹏汽车、瑞庆时代、喜珍科技等重点企业提供一体化税收服务、规范化税收“导航”、标准化税收指导和普遍化宣传服务,与企业建立“一对一”的税费政策辅导微信群,提供24小时政策咨询服务和合理化建议。结合宁德时代的项目落地,开展全市锂电池行业税收调研,立足做好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的参谋。

(四)创新税务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局整合全市税务系统税收宣传资源,打造“1+9”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创新税收宣传方式方法,打造三个宣传品牌,为税收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22年以来,宣传活动获总局王军局长肯定性批示2次,被央视央广、人民日报纸媒版采用报道7次,被总局税收舆情刊载8次,自制的融媒体作品获奖8次,其中1次为省级特等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重点加强合法性审查、WTO合规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报送省税务局备案工作,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随来随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制度,防范制度性风险。2022年,我局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1份。

(二)深入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总原则,持续对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省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2022年度先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税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并按时报送清理结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巡察工作规则、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等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严格贯彻中央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三)严格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充分发挥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及防范执法风险的作用,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增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法制审核力量。2022年审结重大税务案件4宗。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执法尺度,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准确合理运用。创新开展“首违不罚”说服教育,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首违不罚”事项告知提醒、出具《税收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教育,柔性执法,和谐税企关系,提升纳税遵从度。2022年,全市共2108户次纳税人享受“首违不罚”政策。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7大项执法公示项目的依法、依规、依时公开。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税务执法文书,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对执法活动进行文字记录,做到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工作,严格实行岗位分离,不断配齐配强法制审核机构的人员配置,积极探索实施税务法制员制度,规范基层执法,防范税务风险。2022年,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共办理17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

(三)依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统筹管理全市稽查案源,集中力量实施集中选案,2022年共办结稽查案件117宗。坚持团队作战,集中力量攻坚实现快查快办,充分利用六部门联络机制,加强与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协作,实施联合办案和执法,精准有效推进案件检查。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以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作为底线来坚守,常态化深入开展风险排查,严格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和舆情管理,做实做细各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积极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风险防控体系,防患于未然。2022年,我局开展全系统信息化设备安全大排查2次,完成舆情处置6次,高效应对疫情3次,疫情专报获得省税务局肯定性批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舆情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日常舆情研判和分类分级处置。加强对涉税舆情热点的关注,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做好舆论响应引导,营造有利于税务事业科学发展的舆论环境。

(二)完善纳税人诉求处理机制。为落实好总局关于将“枫桥经验”运用于税收管理和服务过程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涉税费行政争议调解服务制度(试行)》,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各部门间协同作用,为纳税人、缴费人搭建多方沟通平台,以释法说理、调解服务等柔性执法方式,助推征纳矛盾源头化解。该机制成立以来,已化解两宗涉税行政争议,其中,一宗行政相对人撤回起诉,另一宗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三)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复议案件。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善于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做好案件分析反馈,努力争取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应诉案件2宗。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时公布最新便民纳税服务举措及各类税收信息化建设情况,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方便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相关涉税服务信息。落实责任,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晰小组成员职责,组长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有保障,责任有落实。2022年度,肇庆市局动态更新权责清单2次,同时,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及时更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欠税公告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信息。

(二)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税务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公开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深入调查,及时处理税务违法行政行为。

九、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智慧税务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一是网络化助推办税便利化。积极推进办税大厅全链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成立网络办税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实现企业开办“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备案、首次申领发票”全链条半天办成、首次申领发票1小时办结,为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支持企业开办“零成本”。二是信息化助力出口退税提速。全市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由总局要求的6个工作日提速到1.8个工作日,全市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为0.82天、按时办结率为100%。三是流程优化推进税务注销提质增效。2022年,全市办理税务注销11485户,按时办结率达100%,其中即时办结率达94.42%,有效降低企业退出制度性成本。四是“非接触”式办税再创新高。2022年,全市“非接触式”办理业务量占比98.3%。五是纳税遵从度显著提高。2022年全市纳入评价范围企业共51428户,评出A、B级纳税人合计25133户,同比增加2383户。

(二)5G智慧平台助力风险治理。直接聚焦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第一时间掌握基层动态。提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税种风险监控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构建网格化、立体化、多税种风险管理新格局,不断提升税收风险治理现代化水平。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完善依法行政建设组织保障。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和办公室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2022年市局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若干重要问题,积极推进、有效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统筹调配运用。以公职律师办公室为核心,整合全市29名公职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人才,通过轮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指导全市执法工作。二是强化基层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监督。动态监控基层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及时提醒,保障法制审核工作依法稳步推进。三是高度重视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每年积极制定备考工作方案,创新“学习进度落后考生在党委楼层专桌学习”制度。2022年全市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实现100%。努力打造一支精通税收法律业务,独当一面、能打胜仗的法律人才队伍。

2022年,我局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工作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个别税收执法领域还存在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眼全市税收事业大局,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提质效,持续深化税收法治创新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争取作出更大的贡献。一是深度推进新时期党业融合,提升党领导下的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推动“法治+智慧”的新征管模式。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四是提高税收法治意识能力,加强专业法治队伍建设。五是强化健全税收执法机制,依法依规化解税费矛盾。六是持续发挥税务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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