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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16:47: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使您全面深入了解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将举办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政策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培训时间

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00

三、培训方式

线上直播

四、培训师资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区华芳

五、参与方式

(一)电脑端用户请输入网址:https://wx.vzan.com/live/page/2002028648?v=1741765551893进入直播间。

(二)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直播间观看。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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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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