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肇财监〔2018〕9号)和《肇庆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肇庆市市级2025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复审合格获得肇庆市市级2025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