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山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8 16:35: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底线,充分发挥组织收入协调机制作用,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813亿元,其中:组织国内税收收入620亿元、费金收入193亿元。

(二)有效落实减税降费。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第一时间出台“中山税务16条”,积极参与制定“中山市稳企安商二十条”,2020年1-11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7亿元;推行出口退税“快审快退”,全年累计为2.58万户次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193亿元。

(三)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常态化,持续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全市电子办税比例超93%,位于珠三角第1;推行发票代开“零跑动”,代开电子普通发票占比96.74%,位于全省第1;线上开业推广率达99.9%,位于全省第1;新开办企业税务事项办理平均时间仅需0.21天,比全省平均水平快38%;推行网上“注销税务登记套餐式服务”,平均办结时间仅需0.2天。 

(四)积极维护税收秩序。联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全省首宗借疫情防控之机虚开发票团伙案件;严打“涉税黑恶”,实现线索全清仓、案件全清结。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及合规性评估等要求,全年制发《关于发布中山市2008-2017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等3份规范性文件。

(二)持续推进“三化”建设。以“三化”建设为抓手,初步形成涵盖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的中山税务制度体系;针对税费管理和行政管理,完成超过350份业务事项文本编制,各项工作规范及标准有效建立。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工作规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三重一大”等重大行政决策都提交市局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由党委书记、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完整存档。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信访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抓手,对涉及行政处罚、强制、征收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坚持“目标+问题+实效”导向,强化“责任+规范+创新”意识,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于7月份全面推行到位。全年对外公示执法信息约2.99万项,实施执法音像记录8千余次 ,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91宗,聚焦源头、过程、结果,让税务执法更透明、更规范。

(二)公布全市税务系统权责清单。立足法治、规范、统一的要求,全面梳理全市税务系统权责事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全市税务系统权责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和运行流程图,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科学选取具有明显涉税疑点的高风险企业开展检查;制定《纳税评估应对处置工作流程》,完善纳税评估管理机制。落实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388宗。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关注高风险管理领域防控。开展高风险领域风险防控行动,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制度。

(二)大力推进内控建设。通过内控监督平台组织核查内控疑点数据,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上线RED系统,有效强化对业务事项的事前和事中风险防控。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主动公开方面,全年在“两微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89条;在网站开设“减税降费在行动”等10个专题栏目,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2次,宣传解读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在市政府召开1场税收专场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全省首个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版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收到申请5件,均依法进行审查、处理和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争议。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平台,通过巡察、督察内审、干部人事、税务稽查等多方位主动发现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实现各类监督信息的共享互通和监督结果的统筹运用。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用好“两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1+N法”搭建多部门协同应对机制,确保案件在实体、程序上都经得起考验;“分类法”因案制宜分类办理,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让相对人在每一个案件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规范开展信访工作。事前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注重分析研判提前化解风险;事中强化部门间协作联动机制,依法分类高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事后强化成果运用,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年接收群众来信来访81件,均已按时处理办结;未发生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等重大信访事件。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起草发布和解读“三同步”制度,全年制发的3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均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利用“财务珊说税”和“局长带你办税”视频、“税碎念”漫画专栏、微信H5、电子书等融媒体开展宣传解读。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继续发挥融媒体宣传优势落实税务普法责任:打造“纳税人学堂”直播品牌,全年直播12期,为逾66万人次纳税人提供在线政策宣讲服务;充分利用两微一网、中山发布等渠道,制作发布漫画、长图、小视频等税费政策宣传作品,网站访问量及微信公众号总阅读量均居全省税务系统第3。   

八、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一)完善一体化法治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市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针对各类专项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评价标准,形成推进合力。结合中山不带县的特殊架构,制定实施基层税务法治工作小组制度,实现全系统依法行政组织架构全覆盖。

(二)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作用。依托基层法治工作小组,配置法制审核人员170人,占执法人员比例11.72%。2020年新增公职律师8人,打造“法制微课堂”“以案说法”“送法到基层”等专题品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带动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三)加强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指标设置到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测评和年终测评中,从树立现代法治理念、遵守法律法规、熟悉税收执法程序、践行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考核评价;瞄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基层税务部门依法行政重点任务清单》并纳入绩效考核,将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实化、细化。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抓手,更加突出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努力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