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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11:15:4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良好进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任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党委会以“第一议题”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一把手带头谈认识,对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市局党委书记以“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上党课,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纵深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党支部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全局上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全年组织税费收入996.22亿元,其中国内税收收入681.98亿元,同比增长10.0%;费金收入314.24亿元,同比增长62.6%。

(二)有效落实减税降费。坚决落实落细国家各项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化解风险的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2021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6.9亿元;截至12月,全市煤电企业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累计缓缴税费15.91亿元,惠及6.2万户次纳税人;1-12月共办理出口退(免)税244.60亿元,同比增长26.68%。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新办效率,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一网一窗通办通取”、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2021年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2.5小时。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全年V-Tax受理业务量约15.2万笔,服务人次居全省第三位;试点运行线上税费业务集约处理中心,大幅提高线上申请业务响应效率。打造“云咨询”,推出“税务码上懂”、税惠“医码”“军码”,兼顾共性问题的集中回复和个性问题的一对一解答。创新“壹检通”,全市税务注销办理压缩至1.04天。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要求,对取消事项无自行给予过渡期、暂缓执行或变相继续审批的情况;对保留事项,对外公布由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按照上级调整情况同步更新。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落实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和1项税务行政许可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6项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范畴。

(五)积极维护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有序组织开展营利性教育机构、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及打击稀土行业违法违规专项行动等工作,及时挽回国家税款损失,规范区域税收秩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及合规性评估等要求,全年制发《关于调整中山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等3份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报送省税务局备案审查。

(二)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标准、审查流程,督促起草部门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集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等专项清理工作;起草部门开展日常清理,共废止2份规范性文件。

(三)认真落实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向省税务局报送3篇专题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结合增值税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政策规定问题、征收管理问题、政策风险问题,向省税务局报送8条意见建议;围绕电子发票虚开骗税新型违法犯罪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税务局领导班子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进行决策。市税务局党委接受省税务局党委专项巡察1次,对下级开展5轮巡察,覆盖32个基层党组织,均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决策过程是否依法依规纳入巡察内容。

(二)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构建以“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双重审核、归口把关,容缺办理、系统助力,联动一体、持续改进”为特点的“全链条一体化”重大决策事项法制审核管理新模式,实现行政、执法类重大决策事项风险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坚持“目标+问题+实效”导向,强化“责任+规范+创新”意识,通过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后勤保障、聚焦工作成效、创新工作方法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有效落实。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采取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事后教育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遵循过罚相当、罚教结合原则实施处罚。2021年,全市有超过10600户纳税人受益,有效引导纳税人主动及时纠正轻微涉税违法行为,减轻对其市场经营行为的负面影响,推动市场主体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双提升”。

(三)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深化“银税互动”,相关银行全年共为9489户诚信纳税的企业发放贷款逾109亿元。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2021年向市联合惩戒合作部门推送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信息77件,对96户期满的已公布案件进行公告栏撤出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从事税务执法活动应当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的工作要求,加强对金三系统权限设置的跟踪比对,对没有获得执法资格人员严禁赋予执法岗位及事项的操作权限。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明确编外人员工作范围、岗位配置等负面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税务干部常态学、线上平台随时学”的分级分类学法体系,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全系统工作人员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2021年度学法课程,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值班管理办法。落实隐患排查、预防联防、监督落实、总结分析等工作要求,规范紧急重大情况报告、机关应急值班管理等工作。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确保重大紧急事项报告及时、紧急来文来电处理高效、突发事件应对有方。全年办结来信来访58宗,未发生因信访事件处理不当引发重大信访事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三转变”促争议实质性化解。从单兵作战向多部门协同应对转变,统筹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有效解决复议申请人的实质诉求;从裁判式向裁判与实质性处理相结合转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力争税费争议得到有效、妥善解决,避免程序空转、案结事未了;从个案处理向推动系统性完善转变。全年受理复议申请8件,实质性化解4件,化解率50%;另有4件在提交复议资料后主动停止申请复议。

(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法制部门统筹、业务部门支持、被诉单位主责的应诉工作机制运转良好,全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6件,一审驳回诉讼请求2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探索一体化综合监督。构建“一张清单、两个团队、三道防线”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改变多部门碎片化监督模式,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被列为省局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联系点之一。聚焦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制度及工作清单,明确任务事项要求、落实职责部门。

(二)关注高风险管理领域防控。对24个基层单位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实地交叉检查、“回头看”重点抽查;在全省率先开展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违规交往专项整治;成功创建“中山市零酒驾示范单位”。

(三)强化纪检监督力度。建立党委与纪检组重大事项会商机制,涵盖党的建设、机构编制、财务管理、税费管理等6大类13项内容,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基层纪检力量配备,纪检委员设置直达基层分局党支部,专门配备1-2名纪检干部协助开展工作,有效强化末梢党内监督力量。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主动公开方面,在“两微一网”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389条,其中门户网站2466条,网站访问量达46.19万人次;微信公众号356条,阅读量达68.1万人次,关注用户达28万;官方微博567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收到5件申请,均依法依规审查、处理和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争议。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对外,实现企业和个人常见税费业务通过广东税务APP或微信“粤税通”小程序掌上办理。对内,依托“粤政易”平台创新建设移动办公,将企业微信移动端应用迁移至“粤政易APP”,粤政易政务侧单位自建应用已正式上线。

(二)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对外联合市政数局、市金融局、市农商行,探索“隐私计算”技术创新数据应用,“基于隐私计算的政府数据价值流通应用实践项目”荣获2021年大数据“星河”标杆案例奖,成为税收数据赋能推动精诚共治的成功样本。根据该模型运算结果向市农商行提供首批授权数据,市农商行据此试点推出“税融贷”金融产品,为2296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7.76亿元。

十、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一)完善一体化法治组织体系。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依法治税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标相关要求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中山不带县的特殊架构,完善基层法治工作小组机制,明确基层税务部门法治工作小组在落实基层法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二)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作用。配齐配强市局法制部门力量,市局法制科有7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质。发展壮大公职律师队伍,17名公职律师分布在依法行政关键岗位,依托“法制微课堂”“以案说法”“送法到基层”等专题品牌,发挥其在法治税务建设中的带动作用。以基层法治工作小组为基础,配置法制审核人员157人,强化一线法律人才对税收执法的保障作用。

(三)加强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对机关科室及基层单位的绩效考核;将“依法行政”指标设置到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测评和年终测评中。瞄准基层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基层税务部门依法行政重点任务清单》并纳入绩效考核,将基层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实化、细化。

2021年,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服务和保障作用,但也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税务人员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税收法治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以强化科学思维、强化系统观念、强化问题导向为重点,立足中山税务实际,努力推动新发展阶段中山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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