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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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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09:18: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在省税务局和中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中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中山市税务局党委书记主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市税务局党委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税务局部署,积极推进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纳入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山市税务局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局党委会“第一议题”,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著作选读》、《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中山市税务局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中。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统筹推进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统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合计98.16亿元。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对标一流进一步全面落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一步推行跨省(市)涉税事项“一键迁移”推动制定区域性企业税收优惠资质异地共认清单推广“跨境税费”全流程在线办理。落实推行非接触式发放税务 UKey7项牵头的涉税改革举措。根据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中山纳税指标得分排名全省前列连续四年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2023年对重点稽查对象、异常名录库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依托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税费服务窗口并合理调整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受理事项实现社保、医保、税务的关联业务“一厅联办”。

三、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规则进行决策,坚持“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2023年,在市税务局党委开展的第一轮巡察中,把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作为巡察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民主决策。

)健全政策执行情况反馈。通过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答基层和纳税人疑惑,收集政策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反馈。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制造业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公租房政策、新能源汽车消费、小微企业等一系列调研分析活动,形成高质量调研分析报告,发挥以税咨政作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发布《税收支持中山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6条政策措施,服务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审核。结合工作实际,修订重大决策事项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对重大决策事项法制审核事项进行调整,完善送审资料内容,夯实重大决策风险防范基础。制定表单填写指引,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办理程序和送审资料,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要求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五步递进式”非强制性执法工作模式,全年开展各类非强制性执法7万余户次,有效推动税务执法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严格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超过1万户次纳税人给予“首违不罚”,助力减轻市场主体经济负担。准确把握轻微违法、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由轻及重分级实施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

(二)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好执法资格考试,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与水平。严格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和事项清单,公示各类执法信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省税务局处罚裁量基准,推行说明理由“一点查”机制,实现税务行政处罚“一把尺子”制定法制建议工作制度,就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合法性问题督促整改,实现执法全过程闭环管理。

(三)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违法查处体系,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加强税检合作,完善案件移送机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积极推进七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税收共治良好基础。

(四)创新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税收职能,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用好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报道、新媒体宣传等融媒体普法宣传渠道和方式,提升税法宣传影响力。2023年,4部普法短视频在北京国际电影节中获奖,打造“局长带你办”“青年不一YOUNG”“税晓”等精品短视频普法系列,擦亮普法“中山品牌”。联动江门、珠海税务部门推出“共迎民营经济发展新机遇”税收普法直播,超15.9万人次在线观看,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13期“纳税人学堂”直播课在线开讲,累计逾76万人次参与线上学习。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健全税费争议化解工作机制。创建市镇两级联动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工作机制,市税务局设立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基层税务机关设立调解专窗和工作小组。制定标准化处置流程,明确“首接”责任和应对机制,设立标准调解室,定制多样化调处流程策略,提升争议化解成功率。联动司法局、人社局等7个单位构建联调团队;强化税院沟通互动,积极开展庭前调解,有效化解涉税费诉讼争议

(二)依法开展信访及应急处置。建立市税务局机关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联席会议实体化运转;梳理常见信访事项操作指引,邀请省税务局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信访条线整体业务水平。2023年无发生因信访事件处理不当引发的重大信访事件。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执法内控监督。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监督重点,定期对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督察审计和专项审计,保障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压实各业务条线内控主体责任和本条线职能监督责任,建立税收征管质量“5C+5R”监控评价体系和内部风险分析评价体系,构建内控监督类指标33个,构建归集6个业务线条55个指标智慧内控功能体系,新建内控RED系统指标50个,一体化推进税费基础监管和内控监督。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精准监督,全面完成第一轮督审监督五年全覆盖。

(二)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建立健全以党委全面监督统领党内各类监督,以纪检专责监督撬动职能监督、日常监督的责任纵向贯通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及“一把手”、业务职能部门、专职专责部门、主管税务机关等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业务主责部门聚焦内外部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规范开展“一案双查”,发挥“一案双查”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推动“一案双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门户网站共计发布稿件2658篇;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48期共400条,关注用户达31.06万,总浏览量约90.3万;微博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712条,总浏览量逾50.9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内容关、保密关,确保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

七、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快智慧税务建设。通过市级税费服务集约处理中心建设开展线上业务集约办理,办理效率同比大幅提升。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390项依申请税费服务事项同城通办。持续推行税费“网上办”“掌上办”,使用“粤税通”、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实现290项业务掌上办,进一步压缩税费办理时间。完善金税四期征纳互动服务运营搭建“中山智慧12366”智能咨询平台,建成“智能咨询+人工解答”的服务模式。

(二)加快政务数据共享。规范和保障对外提供数据工作,制订相关配套指引,完善数据共享机制。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联合监管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业务信息传递工作机制;联合市金融局形成上市公司限售股税收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八、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法治人才保障鼓励干部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83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组建“法智星”公职律师挂点结对帮扶23个基层税务机关,通过“法微讲、法来帮、法助策”提供法律服务,为基层执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统筹全市6个业务线条专业人员,协同23个基层税务机关“争议调解员”,组建联合调解团队,夯实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人才基础。聘请专业律师和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助力重大决策和涉税争议处理。

(二)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课程纳入到新入职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税务人员法治培训的必学课程,纳入依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将学法纳入到综合培训班、练兵比武活动中,2023年组织学法培训90余场次,参训人员3000余人次,人均总学时达80学时以上。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全系统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一年来,中山市税务局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税务执法质量和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在深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分析与反馈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推进。

2024年,中山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税务执法新体系构建和推进法治税务意见落实,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加强税务执法监督,为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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