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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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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08:42: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26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4年,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中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山市税务局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为契机,全系统上下“一盘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党委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税务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学习内容,以专题学习的方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开展深度学习,并提出落实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要求;党委书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税收现代化”为主题,结合中山税务法治工作实际,为全市税务系统讲授法治课。二是专项统筹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基层党组织委员履职能力培训、纪检业务培训等各种专项培训班开展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学细。三是全员日常学。依托学习兴税平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执法人员全员网络培训必修课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持续推进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强化收入质量监控,将其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和督察审计事项清单进行严格管理,依托数字平台建立二十项监控指标模型,对收入疑点数据进行提前预警,确保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扎实推进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为中山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添力。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激活力。持续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继续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科学监管促规范。开展多批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过“数智化+专业化”手段强化跨境税源管理,创新开发“e智控”提升出口退税管理质效,创新打造“创业就业‘E’惠平台”强化创业就业优惠政策享受监管。坚持利企便民优服务。以“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共享、互信机制,实现提交一次交易资料即可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及完税;与政数、人社、医保等部门开展合作,实现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通办”和线下“一窗联办”。聚焦企业需求,为大企业集团提供定制化服务,已向省内18个大企业集团提供“乐企通”定制服务,近170户本市大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成功接入乐企直连服务。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共对2份出台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同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情形开展自查核实,均未发现存在问题。

三、注重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及合规性评估等要求,全年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2份。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规定对我局制定的存量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全文废止9份,部分废止2份,确保制度文件及时更新。

四、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议事决策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持续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法律制度变化及工作需要,不断优化调整重大决策事项法制审核清单,细化法制审核管理要求,进一步压实审核责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推行6项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打造非强制性执法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工作推广、经验交流中的作用,持续提升精确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超过1.43万户次纳税人给予“首违不罚”。

(二)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信息化水平,创新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严格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强化业务指导和问题收集反馈,通过编制工作指引,着力解决行政处罚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好执法资格考试,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与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税务执法协同。统筹推进部门间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配合人社、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对各专门行业的检查工作。持续深化拓展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通过互相交换情报,充分发挥协同合力。

(四)进一步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税收普法的政治性、导向性、服务性、沟通性、传播性作用,聚焦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税费政策开展普法工作。创新策划制作《料税如沈》等系列短视频;累计举办纳税人学堂直播12期,举办可视答疑直播6期;打造的“香山税晓”普法品牌荣获2023—2024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中山市2023—2024年“八五”普法创新创先工作项目。

六、依法预防化解重大突发事件

(一)不断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印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压实主体责任;收集整理《中山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场所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及应对策略(1.0版)》,为全市办税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指导。

(二)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聚焦重大税费争议矛盾、重点人员群体、办公办税场所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办税服务以及网络安全等事故易发领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巩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组织学习、快速对标新复议法修订内容,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全面适应复议工作的新形势。充分发挥法制建议的执法监督和防范风险功能,就复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法制建议,督促基层税务机关及时开展问题整改。

(二)打造税费争议化解综合治理新格局。联合政法委、司法、人社、医保等11个部门,出台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合处置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打造“党政领导、政法统筹、部门负责、协同合作”的税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1+6+N”新格局,实现争议事项“一站式受理、 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执法内控监督。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对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财务审计,通过揭示问题并推动整改,促进基层税务机关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水平。持续加强智慧内控监督建设,配合优化全省税务系统“内控指标池”,进一步规范RED模块内部协管功能使用,推动智慧监督提质增效。

(二)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一是持续强化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建立健全以党委全面监督统领党内各类监督的制度体系,将监督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聚焦对“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质效。二是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合力。对督察审计、一案双查、专项检查等日常工作中发现税务人员违法行为线索的,及时移交党委纪检组处理。三是持续强化贯通协同。常态化走访市纪委监委,配合开展案件协作、数据查询工作,推动纪税协作常态长效;充分发挥税务特约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定期以座谈会的形式,面对面听需问计、接受监督。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门户网站共计发布稿件2359篇,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推文48期384条,微博账号共发布政务信息633条。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强化对基层税务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内部会商,强化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信息需求。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深化“以数治税”成果应用,从“以数治税+提效率”、“智慧政务+促规范”、“智能办税+助满意”、“精准监管+降风险”4个维度4个目标开展数据运用,实现1079项数据运用报表功能。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手机端APP上线推广工作,认真做好上线期间技术支持及上线后的运维保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法治人才保障。鼓励干部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截至2024年底,全市税务系统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共计92人。持续扩大公职律师队伍,全局公职律师共计37人;加强对公职律师及后备人才的锻炼使用,通过轮训办案、跟班学习、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强化实践锻炼,提升办案人员的案件处理能力。

(二)强化干部法治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分类分级开展各类培训,每人每年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达到96学时以上。打造“中山税务法治评论”专栏,就执法业务研讨、典型案例点评等发布专栏文章,有力促进法治对税务的赋能保障作用。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全系统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

一年来,中山市税务局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执法规范性、统一性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在推进纳税遵从方面还需进一步精进。

2025年,中山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相结合,坚持在税务执法领域抓基础问题、抓薄弱环节,靶向解决我局征管实际中执法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着力提升精确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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