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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0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10:1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45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我单位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4、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等特殊环节但未进行的。

有关反馈意见请致电市税务局法制科89981772,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感谢您对我单位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0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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