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决定:
任命黎蓓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佘虹志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郭威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收入核算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