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山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图片新闻
购房时未及时缴纳契税 转让时易“吃大亏”
发布时间:2019-10-21 09:25: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手机台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