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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4:47: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办理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请下列用人单位主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者直接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供退费账户信息(详见附件1-《用人单位信息》)。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各主管税务机关对外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1.用人单位信息

2.各主管税务机关对外联系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3年 2月1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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