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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优化黄圃镇、南头镇、阜沙镇、三角镇税费服务场所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17:19: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统筹全市税费服务资源,加大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力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决定对黄圃镇、南头镇、阜沙镇、三角镇税费服务场所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441日起,中山市税务局黄圃综合办税服务厅(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51号)正式对外提供服务;南头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61号)、三角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172号)停止对外提供服务。

二、自202441日起,黄圃镇、南头镇、阜沙镇、三角镇税费服务场所的业务范围调整如下:

办税服务场所名称

办税服务场所地址

业务范围

黄圃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

中山市黄圃镇新地大道70号

不动产交易、社保医保、股权转让等跨部门联办类业务、个人代开发票等个人类业务。

 

南头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

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

阜沙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

中山市阜沙镇阜港东路21号

三角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

中山市三角镇聚贤北路1号

除上述窗口业务和自助办税区、导税咨询服务外,各办税服务点不再提供其他涉税(费)事项窗口服务。

、请尽量选择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税缴费;同时,市内各综合办税服务厅业务已实现同城通办,纳税人如确有需要上门办理属地办税服务点业务范围以外的窗口业务,可以选择全市任一综合办税服务厅就近办理。

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3..“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4.远程可视化办税(广东税务智能导办平台网):https://nsfw.guangdong.chinatax.gov.cn/zndb/poc/#/login

5.中山市税务局综合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ssw_tzgg/2023-08/23/content_61403c026a4f4a9dac8a8c811142d5e9.shtml

四、确需上门办理业务,请提前通过“中山云预约”微信小程序、“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中山云预约”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转告,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对外咨询服务电话:12366。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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