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康”作为我市民生实事,实施三年来平稳运行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并被《人民日报》评选为全国惠民保项目“患者为先”案例。为统筹协调“博爱康”工作,由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民政局、残联、总工会等组成联席会议具体指导。由中国人寿(首席承保)、人保财险、平安财险等联合承办。“博爱康”具有“保费低、保障高、不限病史、联网结算”等优点。过去三年,“博爱康”累计参保192万人次,截至2024年9月,累计赔付13.1万件,累计赔付金额达1.94亿元,在医保报销后平均再减轻个人费用负担48.96%,有效减轻了参保市民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深受广大市民欢迎。
2025年度“博爱康”产品优化升级,责任一至责任三起付线均直降3000元、连续参保且未发生赔付的享优待、新增未成年人2万元重疾保障及1000元心理健康关爱金、医保个账扩大至近亲属使用(详情可关注“中山博爱康”公众号)。为践行“博爱康”惠民便民利民初心,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山市全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及符合条件的外市医保参保人纳入“博爱康”参保范围,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自愿投保,增强个人抵御疾病经济风险的能力,增加多一层医疗保障。
二、呼吁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用人单位,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将“博爱康”纳入集体成员和员工福利体系,按规定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投保“博爱康”。
三、针对社会重点人员做好“博爱康”的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推动职工、在校学生、未就业乡村人员以及困难群体积极参保。各承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经办业务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激发社会各界参保热情。
四、各级工会、妇联及各类社团组织,发动相关群体积极投保“博爱康”。
五、各镇街、市有关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通过在本镇街、本单位官方公众号及网站进行推文等多种形式,协助全方位宣传“博爱康”的产品服务和惠民特色,进一步营造全城皆知的宣传氛围,提高市民知晓度。
六、用人单位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购买“博爱康”费用支出,按税法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2025年“博爱康”集中投保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诚邀您关注支持,共创健康未来。衷心祝愿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民政局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山市总工会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