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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外呼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15:04: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现对语音外呼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语音外呼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17.8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是由外呼系统自动拨号,模拟真人跟接听人进行信息告知、内容交流,完成后自动输出外呼报表的系统服务,可用于政策宣传、办事提醒、调研回访等业务场景。本次拟采购语音包64万分钟、文本短信30万条、专人对接语音外呼需求服务、来电显示号码标识功能,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日期起一年。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包、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经审核登记备案后,通过电子传递方式免费获取。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采购。

登记备案需提交文件资料清单: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失信记录查询截图打印(复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

登记备案提交文件资料方式:于2025年9月12日18时前通过快递或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到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北办公区219室,超时收到文件资料无效。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签收后超过一个工作日没有收到审核通知,请及时联系我局采购联系人进行咨询。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北办公区219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8时

开始时间:2025年9月19日,结果将于网上公告。

、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林颖珊

联系电话:0760-8836328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

邮编:528400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0日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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