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现对市局机关2026-2028年度空调维保服务项目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机关2026-2028年度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5日
三、采购预算:44.84万元(超过预算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中山市税务局北办公区(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45号)、南办公区(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5号)、中山市石岐区华柏路6号办公区、中山市石岐区莲兴路16号办公区和中山市石岐区莲兴路12号集体宿舍的空调设备维保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中山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服务联络点。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名主要技术人员,其中至少2人持有有效的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或电工证。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获取方式
意向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交登记备案资料,经我局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箱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完成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供应商提交备案资料后,若材料符合要求,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领取采购文件;若提交后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请主动联系我局采购联系人咨询。
(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失信记录查询截图复印件(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三)资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于2026年7月15日18:00前,将上述登记备案资料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北办公区主楼201室(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60-89981968),以送达或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资料不予受理。
(四)审核结果通知
供应商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后,我局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将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快递显示签收后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通知的,请及时联系我局采购联系人进行咨询。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北办公区主楼201室。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18:00。
(三)磋商会议时间: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
(四)磋商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北办公区主楼204会议室。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梁波
联系电话:0760-8998196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
邮编:528400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