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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22: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潮安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潮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欠税公告4条,非正常户公示12条,其他通知公告20条,人事任免信息2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3条。未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述。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有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带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需求和新特点,我局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塑造税务机关新形象。以机关办公楼电子屏、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LED屏以及税务系统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同时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各级媒体与地方媒体相结合,及时将税务部门最新现场、最新事件、最新亮点、最新故事推送至主流媒体,加强税收宣传信息交流。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公开”原则,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四)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税务网站日常管理及常态化监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考核内容,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潮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取得良好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及公众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问题,区税务局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的解读,充分利用新媒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发生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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