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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1:25: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夯实基础,明确责任,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办税厅公告屏等载体主动公开,公开内容涉及机构概况、领导简介、执法人员名单等职能信息;权责清单、非正常户认定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行政执法信息。2025年,潮安区税务局共计发布信息5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潮安区税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按照公开流程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未引发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以“先审核,后公开”为原则,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归口管理。严格遵守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保密管理工作要求,对涉及错敏内容和纳税人隐私等信息逐一进行脱敏处理,严防出现错敏词、信息违规公开和泄露纳税人隐私等问题。同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日常更新,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自查,保障公开信息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潮安区税务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展信息公开覆盖面,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将常态化监管融入到税务网站日常管理之中,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厅公告屏及宣传栏等载体主动公开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办税须知、操作指南等内容。线上线下多渠道模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供支撑。

(五)监督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工作要求,通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潮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部分问题,具体包括:一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广度尚需进一步拓展深化,主动公开渠道覆盖度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加强等

2026年,区税务局将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立足纳税人视角强化政策解读加强重点栏目展示,完善政策智能推送,提升纳税人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体验感;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内容质量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潮安区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潮安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7号,邮编:515638,电话:0768-5812890,电子邮箱:cas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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