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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09:33: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68—780112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落实税务公开工作为目标开展工作,始终坚持优化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2019年在加强税收政策解读、丰富信息公开平台、深化涉税数据共享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切实地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夯实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齐抓共管,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合力抓的局面,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二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流程,由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开内容的审核工作,明确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核。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

(二)加大公开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税收政策公开。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配合市局制作政策微文、海报,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多渠道加大税收政策公开力度,宣传力度,确保税收政策“应知尽知”、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纳税服务公开。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着重通过办税厅公告栏、借助市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纳税人享有的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等权利,使纳税人全面、准确了解其法定权利和义务。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在办税厅电子显示屏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税制、延时服务制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进行宣传解读。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建设公开。主动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我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信息;做好对外联系方式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我局接受监督举报投诉的电话与办公地址等信息。

(三)抓好平台建设,丰富公开渠道

一是发挥税务特色平台作用。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充分借助中国税务报、省局、市局“两微一网”等平台,进行税务信息传播和税法普及,报送新闻及素材被中国税务报采用1次。

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当地报刊、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今年以来,在“南方+”、“新华网”发布税收新闻稿件10余篇。

三是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服务领导值班岗、设置意见建议箱,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活动,通过古城税韵街道、税法进校园等宣传活动不断丰富税务信息公开渠道。

(四)聚焦重点领域、传递税务声音

我局聚焦减税降费行动,加大对减税降费、税收优惠的公开力度,利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开展减税降费宣传活动多渠道、全覆盖地宣传减税降费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政策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283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9.0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措并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贴近纳税人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重点加大对一些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执法项目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税收工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继续在办税服务厅及有关媒体上,广泛告知信息查阅地址依申请公开渠道等,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政策和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政务公开水平和保密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9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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