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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10: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饶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饶平县税务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在市税务局和饶平县政府的指导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效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饶平县税务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市税务局和饶平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公开促服务,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事指南等基础信息以及减税降费支持政策指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大税收政策和热点内容共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内,持续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内容审查机制,进一步明晰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明确受理答复程序、答复时限以及工作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开展;对外,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开申请方式、申请流程等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落实办理规范要求,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公开效率。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把好政治关、业务关;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情况;强化信息风险排查,定期检查已公开内容,发现潜在风险点及时整改,有效避免违规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巩固办税服务厅等线下信息公开阵地,充分利用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对优惠政策、办税指南等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关注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扩展线上平台建设,定期更新和维护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平台信息公示平台等信息公开栏目;探索多平台协助模式,积极参与市税务局和地方宣传机关的宣传活动,及时展现饶平税务工作亮点,融入宣传“一盘棋”。

(五)监督保障方面

以信息公开制度为指引,完善饶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突出工作实效;以绩效考核制度为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全面性有待加强;二是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还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公开内容,聚焦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税收领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的知识水平以及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断提升队伍的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饶平县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其中,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均能够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饶平县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饶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汕汾西路北14号,邮编:515700,电话:0768-780112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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