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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08: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把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营造更加清晰透明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立足于实,压茬责任,信息公开更高效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抓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重要抓手,明确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具体事项,加强有关规定要求的宣传教育,凝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全局共识,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股室直接承办、全体干部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着眼于细,拓宽渠道,信息公开更透明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紧扣工作实际,主动公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单位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涉税舆情的监测处置;健全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税收数据信息、税收执法信息等公众关切内容。2023年,区税务局信息公开条目97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有效防范化解信息公开舆情信访相关风险。

(三)聚焦于精,拓宽渠道,信息公开更亲民

紧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与税收宣传工作相结合。一是打造政务新媒体宣传矩阵。积极联动中国税务报、中国报道、广东省电视台、潮州+等主流媒体平台,灵活运用影院广告、电台广播、户外电子屏幕等宣传形式,多角度宣传惠企利民服务措施。2023年,区税务局共发表新闻报道42篇,营造税收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创新公开互动模式。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宣传栏、电子宣传屏等,集中宣传各项税费政策;通过成立“一把手”为首席联络员的服务团队、组建“助力潮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税务青年先锋队”,开展税收普法进校园、进景区、进企业等活动,使社会各界多维度了解税收工作和税收政策。

(四)落实于严,强化审核,信息公开更规范

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一件一审”,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台帐管理机制,从严从细审核把关公开信息,常态化落实自查自纠,及时清理优化公开信息,确保内容准确权威、不涉密涉敏。2023年,区税务局共进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97次,未发生失泄密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工作互融共促,在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力度仍需加强、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等。下一步,区税务局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按照税务系统及当地党政相关工作要求,做实做细新一年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推进信息公开对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税收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统筹谋划新一年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监督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内部流程,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推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评,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线上+线下”载体建设,深化与上级宣传部门及政务新媒体沟通合作,紧抓时代热点、紧跟公众需求、紧扣工作实际,加大对纳税人缴费人比较关注的税惠政策及税收数据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普遍认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59号,邮编:521000,电话:0768-2351416,电子邮箱:czxqds@126.com)。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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