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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0:42: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坚持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发布涉税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内容。公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鼓励企业遵从税法,大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共主动发布非正常户公告、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持有税务检查证的人员等各类信息28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引发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事项办理规程及发布审查、保密审查等机制,统一规范表证单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流程规范,安全准确。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和“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拟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范围,要求所有政务信息在公开前必须填报《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公开发布信息送审单(暂行)》,进一步落实部门、分管领导、保密委员会“三级审查”机制,防止公开信息直接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河源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加强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严格的绩效管理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主动公开及时,依申请公开规范。依托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开展和参与税务系统、地方各类信息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在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扩大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交流轮岗导致政务公开工作的稳定性下降。二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提升、公开内容日益细化,对制度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及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储备力量,合理安排和明确划分人员职责,提高整体工作开展质量和运转效率,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推动全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扎实有序开展,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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