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源市税务局 > 和平县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6:28: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严格把控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关口,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全年在县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72篇。以“跨部门、跨界、跨域”模式深入开展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传递法治强音,营造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在主流媒体上发布稿件53篇,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讲好和平税务故事。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明确申请、受理、转办、答复各环节标准要求,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办理流程规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压实政务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开展层层审核,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筑牢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门户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平台载体,主动公开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领域信息,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同时加大税费政策解读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精准直达、快享易享。

(五)监督保障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倒逼工作责任落实。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常态化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准确完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公众关注度挖掘不足,部分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契合度还不够;二是舆情敏感度有待提升,对税收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和回应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将聚焦问题加以改进:一是健全需求反馈机制,通过线上问题、线下座谈等方式摸清群众关切,精准推送公开信息,提升社会关切回应能力。二是加强热点问题预判分析,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舆情处置时效性和针对性,持续增强税收宣传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