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门市税务局 > 高新(江海)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16:39来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东海路123号,邮编:529040,电话:0750-3818308,传真:0750-38183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印发),紧紧围绕税务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着力推进“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制定下发《2020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在主动公开范围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积极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税服务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积极利用税务门户网站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区税务局通过市税务局网站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570条。二是多方位开展媒体宣传工作,围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及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结合“减税降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战疫复产”手绘主题明信片宣传、制作拍摄战“疫”歌曲MV《启航》、举办“云视频”税收共治宣讲会等系列宣传活动共计20余次,精准推送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情况获《人民日报》《南方日报》《江门日报》等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

区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加强登记台账管理,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互联网在线申请办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类型进行答复,依法及时送达处理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更加完善

区税务局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审查,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人,审核环节落实到位,强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区税务局以市税务网站专栏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2020年增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优化网站专栏功能,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同时以市税务局“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为依托,以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重要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服务。2020年,区税务局依托“江门税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1条,转发阅读量超10万次。

(五)监督保障不断强化

区税务局完善组织领导架构,加强政务公开机构队伍建设,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设置政务公开专岗,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税务系统绩效考核指标中,按季度开展检查考评,围绕网站和新媒体更新情况、配合上级公开工作和国办抽查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2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6

20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106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需要更加生动,更加多样化。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持紧紧围绕上级税务机关、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工作实际,明确目标,持续发力,进一步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力度,通过定期举办培训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在做好原有的图文解读的同时,增加相关视频、音频解读政策等内容,积极利用税务新媒体传播税务信息,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网站专栏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z/jmjhsw_xxgkzn/zone_tt.shtml,如需查阅本报告电子版或者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

2021129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